12月1日,浙江证监局网站发布关于对浙江稠州商业银行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经核查,浙江证监局发现浙江稠州商业银行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部分从事基金销售业务人员未取得从业资格;二是部分基金宣传推介材料、基金销售业务制度修订未经合规风控人员审查,基金销售专职合规人员同时承担业务管理职责;三是为个别未进行风险测评的客户办理基金销售业务。通过手机APP销售基金时,未提示投资者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在向普通投资者销售高风险产品时,未履行特别的注意义务;四是未按规定报送反洗钱相关材料。
浙江证监局表示,根据有关规定,该局决定对浙江稠州商业银行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浙江稠州商业银行应高度重视,严格对照基金销售相关法律法规,采取有效的整改措施落实整改,切实加强基金销售业务管理,并于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该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浙江证监局将视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浙江稠州商业银行网站显示,该行初创于1987年,起源于全球最大的小商品集散中心——义乌,2006年由城市信用社改建为股份制商业银行。经过近40年的发展,目前该行共设有分行(管理部)15家,并发起设立了浙江稠州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及7家村镇银行,机构遍布全国9省(直辖市),已发展为一家资产总额超3400亿元的现代化股份制商业银行。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金牛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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