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12月30日讯,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咸阳监管分局发布了一则行政处罚信息,剑指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分行及其相关责任人。


罚单显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分行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固定资产贷款管理不到位。
针对这一行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咸阳监管分局对其罚款25万元;对时任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分行客户部高级副主管张宏伟给予警告处分。

(文章来源:蓝鲸新闻)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功夫财经线 » 杨凌分行被罚25万 固定资产贷款管理失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