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金城银行:从未设立消费金融子公司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黄坤)日前,天津金城银行在官网发布声明,称未设立任何消费金融子公司,亦未授权任何机构或个人以“金城银行旗下消费金融公司”或类似名义开展贷款业务,任何此类虚假宣传及业务行为均与该行无任何关联。

  同时,天津金城银行所有贷款业务均严格遵循国家金融监管规定及行业规范,该行贷款业务在放款前,绝不会以“审核费”“保证金”“手续费”“验证金”“解冻费”或“刷流水”等各种名目,要求消费者在放款前先行转账。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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